【小说】爱与乐的彼岸 by:春十三少
爱与乐的彼岸
作者:春十三少
一
每一个周六,书璐总是在中午 11点过9分的时候醒来,她把这个准确的生物钟归因于卧室窗台的角度。 当初第一次来看房子的时候,是家修说,这个角度很好,阳光会中午以后才照进房间呢。
醒来之后,她总是挣扎着起床,然后去冰箱找些吃的,一边吃一边看昨天的报纸。
她只花几分钟来决定今天要穿什么衣服,然后背着大包就出门了。 通常这个时候,家修仍在工作。她会去书城,找一些书,好在她的节目中介绍。
102.7每个周六晚上11点到12点的时间,是属于“书路漫漫”的,也是属于书璐的。
最初这档节目是由两个人来主持的,一个叫“书璐”,一个叫“曼曼”。但是,一直以来书璐都觉得这个名字很老土,她情愿是叫做“每周一书”,或者“图书精选”。她们的开场白总是“大家好,我是书璐……我是曼曼。” 后来小曼不再主持了,她为了纪念这个好搭档,反而一直保留着这个名字。
下午五点左右,书璐来到办公室,准备晚上的稿子。她总是去楼下的餐厅买一客洋葱牛肉饭,一边吃一边读稿。 待到10点,她会坐在录音室外听同事的节目。9点到11点是一档音乐节目,男主持“阿宽”是她的大学同学,女主持“乐乐”则是阿宽的太太,但是听众们却从来猜不到,多有趣。
她想,她之所以爱上这个工作,是因为做一个电台主持人既满足了她的表现欲,又能够把自己藏起来。 “Hi,”阿宽趁广告时间出来抽烟,“圣诞节快到了,有什么打算?” 书璐笑了笑,没有回答。 “我跟乐乐打算去西藏,你有兴趣吗?” 书璐摇摇头:“我今年没有假期了。” 阿宽耸耸肩,又长长吐了一口烟:“美国好玩吗?” 书璐9月份请了年假去美国旅行,那段时间就是乐乐帮忙代班的。好笑的是,乐乐的粉丝根本没有认出那是她的声音。 “是资本主义的乐园。” 阿宽吹了个口哨:“我们是社会主义的乐园。” 这个时候,导播老赵示意阿宽归位,他又猛吸了一口,然后狠狠灭了烟,回到录音室。
11点,时间是属于书璐的,她喜欢坐下后寂静无声的感觉。 “晚上好,这里是‘书路漫漫’,我是书璐。每个周六,我都坐在这里为你们介绍图书,如果你还没有决定想要看一本怎样的书,那么不妨听听我的节目。” 书璐将话筒放低些,用一种愉快的口吻说:“在开始今天的节目之前,我想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我们可爱的曼曼前天深夜在遥远的法国顺利产下了一个可爱的小婴儿,至于是女孩还是男孩,我会在节目的最后告诉大家。好了,先来看看本周的新书吧。” 玻璃幕墙外的导播室里,大家都相视微笑,“书璐”最爱卖关子。 她介绍书的时候从来不需要稿子,她可以很简单明了地告诉你她看过的某本书的大致内容,同时可以轻易地从故事情节、作者的用意、谴词造句等等方面进行评论,听过她的介绍,听众都可以立刻判断出自己是不是喜欢这本书。 书璐每天要看超过两本书,看的时候她都会做笔记,有些是出于兴趣,有些则是为了工作。她大学毕业一年,就开始做这档节目,家修总是说她看书时太囫囵吞枣,他会认真仔细地看每一页,好像每一句话都值得琢磨。 趁着广告时间,书璐开了会儿小差,家修是不是也坐在收音机前听着她的节目呢?
一定是的。 他说过,你的节目,我会认真听。 曹书璐与裴家修相差10岁,他们的相遇,缘于姐姐书玲的婚礼。 那是一九九六年的圣诞节,书璐还是双十年华的“美少女”。令她印象非常深刻的是,他是唯一一个在祝福新人时,也十分严肃的来宾。她甚至猜想,他是否是书玲的前男友,“爱人结婚了新郎不是我”的故事会否在姐姐的婚礼上出现? 但当时在她看来,裴家修只是她生命中一个不起眼的过客。 彼时她刚开始自己的初恋。 易飞是学生会主席,相貌堂堂,一表人才,他们经常一起在晚自习的时候画宣传海报。
书璐对像他这样的“风云人物”并不太在意,那时的她是有些清高的,或者说,大学里文学院的女孩都颇有些清高。她们总是觉得,气质与内涵都是用读书的多少来衡量,即使美如李嘉欣,若不识得辛波斯卡,也只能被冠以“草包美人”的称号。美人再美,也是一个草包。
书璐幻想中的白马王子是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的,而易飞给她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个轻浮的公子哥。但她暗地里想,这也难怪,每天周围有那么多“痴头怪脑”的女生围着他转,他怎么会不漂起来。
“你字写得很好。”易飞在书璐背后说。 她敷衍地回答:“谢谢。” “你是不是不太喜欢我?” 她未料到他会这样直接,一时之间又想不出打圆场的话,只能又敷衍他:“还好。”
“那就是不太喜欢了?” 她手下的笔一抖,差点把字写坏了。她决定不回答,就当默认好了,她是不习惯说别人坏话的,无论是背后还是当面。 “为什么?”易飞好象跟她扛上了。 “讨厌一个人需要理由吗?”她也不客气地反问。 “难道不需要吗?” 他们两个大眼瞪小眼,谁也没有说话。 从那以后,书璐就常常觉得易飞在跟她作对,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没有人会去费劲讨好讨厌自己的人。他经常把她画海报的时间排在最后,等到她能够使用办公室的时候常常已经是晚上八点半以后,办公室只有他们两个,他也从来不帮忙她,只是自顾自地看书或者做作业。
不过他都在她回去以后才离开,直到后来她才知道,易飞会等她走了之后锁门,然后悄悄跟在她后面直到她安全到达寝室。 那一年圣诞节前,学生会组织所有干事去学校的礼堂联欢,不知道是谁提议玩真心话大冒险,总之当她还自顾自吃着桌上的零食,听到有个男生问:“那就说说你喜欢哪个女生好了。”
一阵起哄之后,易飞微笑着吐出三个字:“曹书璐。” 当时会场里一下安静下来,只听到喇叭里播着Brain Adams的“Everything I do,I do it for you”。但书璐连这歌曲也听不到,她感觉自己仿佛什么也听不到了…… 后来,易飞告诉她,或许在说出她名字的那一刻他仍不能确定自己是否爱着她,但当他看到她目瞪口呆,朱唇微启的样子,就知道自己已经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她。 然后,书璐做了一件即使多年后回想起仍旧令她无地自容的事情——站起来拔腿就跑。
那天晚上她气喘吁吁地奔回寝室,连喝了两大杯水,三号床的室友问她:“你遇到鬼了?”
她摇摇头,这简直……根本……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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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1 10:01:45

蜗牛背背 最后编辑于 2008-08-21 13:32:37